法律分析:1.如果已经形成了固定喂养,其实这属于潜在的收养,那么被咬伤了,是可以找喂养人负责的。2.如果并不是固定喂养,就是完全的流浪狗,为了避免危险,应该先找物业解决。3.如果流浪狗已经成了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,物业也不作为,可以联合当地的居委会甚至城管。4.流浪狗已经疑似疾病,并且伤害多人,情况严重,这时候可以报警处理。
法律依据:《物业管理条例》
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、环保、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、法规规定的行为,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,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,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。
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。发生安全事故时,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,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,协助做好救助工作。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,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。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,应当履行职责,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。
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,动物在遗弃或者逃匿的过程当中造成人身意外,由实际管理人承担责任。
我国社会的流浪狗数量正在不断的增加,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讲。流浪狗数量的增加,也已经严重威胁到了群众的生命安全。因为部分流浪狗的安全意识较高,一旦有人员靠近时,会对周边地区居民发动进攻。在日常生活当中,大家想必都已经看到过很多人被流浪狗咬伤。
西安某小区内有一只流浪狗,出现了咬人的情况。但是如何赔偿,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。被咬者直接向法院起诉,要求长期投喂的业主赔偿自己的损失。但是投喂流浪狗的业主并不认可,毕竟流浪狗不是自己的宠物,自己没有必要对其负责。于是双方在法院当中各执己见,都出具了相关证据,同时也表明了自己的不同观点。

对于此事,法院方面根据现有的民法典也作出了判决。在我国民法典当中有明确的规定,当动物出现逃逸或者遗弃的情况之下,如果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的伤害。那么由管理者或者临时管理者进行负责,而该名长期投喂的业主恰巧符合了管理者的身份。因此,该名业主向他人赔偿损失是理所应当的。

因此,再次也告诫了很多广大业主。如果在小区当中遇到流浪狗的时候,一定要及时远离,除此之外,小区业主也应该要减少投喂流浪狗的数量。因为流浪狗长期在自然环境当中流浪,已经养成了非常警惕的性格,对于人类已经非常不信任了。所以此时靠近流浪狗,很有可能会被流浪狗咬伤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