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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没有见过什么特别恶心的案件?

时间:2023-02-28 17:46:06来源:网络作者:得意生活网

最令人恶心的悬案:男子死在女厕便池内,结果如何?

1989年2月28日,日本福岛县附近的一个小山村发生了一起离奇的案件,当天,在此小学任职的女老师回到宿舍,准备上厕所的时候,发现连接蹲便器下的管道内有一只鞋子,因为此卫生间仅女老师一人使用,之前也没有发现过鞋子之类的物品,女老师感到很诧异,但因管道口太小,看不清里面具体的情况,她便绕到屋子外面,打开了与此管道相通的U型排污池的另一边盖子。

女老师打开盖子后,发现管道内藏着两条人的腿,惊慌失措的她,赶紧叫来校长和教职工,校长及教职工到场后,对管道内喊话,却一直没有回应,此人也一动不动,担心出事的人立即报了警,警方到达现场后,尝试拽着此人的双腿,将他拉出来,但管道内过于狭窄,无论怎么拉都拉不出来,警方只能找来重型设备,挖开管道附近的土地,并且通过破坏管道的方式,将此人救出。


此人被救出后,众人才发现,他已经死亡。

现场及尸检情况是:死者S,男性,26岁,死亡时间是2月26日,死亡原因是“冻伤兼胸腔循环障碍”,简单来说就是冻死的。尸体在管道内双腿呈蜷曲状,上身赤裸,怀中抱着自己的上衣,头顶上部有一只属于死者的鞋子。

最后一个见到S的人,是他的父亲,据他父亲说,24号上午,S与他一起在家看电视,而后S说有事,要出去一下,在那之后,他父亲就再也没有见过S了。S的遇害时间线是:24号离家,26号死亡,28号被发现。

警方完成调查后,给案件下了这样的结论:死者是为了钻进排污池,偷窥女老师上厕所,但进入之后卡在里面动不了了,最后被活活冻死。


但这个结论引发了大部分人的不满和质疑,主要是几点:

1. 排污池的管道内径很狭窄,正常进去会很困难,死者在进入时,一定会意识到这一点,并且在明知道进去后可能出不来的情况下,仍然强行进去,这就有悖常理了,死者至于为了偷窥而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吗?

2. 死者被发现时是裸露着上身的,衣服抱在怀中,按警方的说法,死者是担心把衣服弄脏了,所以脱下抱在怀中,可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,那为什么不直接把衣服放在外面,一定要带到便池里呢?

3.在案发现场不远处发现了死者的车子,钥匙还没拔,在不远处的土坡上,警方又找到了死者的另一只鞋子。但是警方并未就此作出解释。

也因此,很多人提出了谋杀的可能性,坊间流传的三种谋杀动机分别是:

1. 死者生前所在的村子正在搞换届选举,而死者曾作为村长的委托人,代表村长发言,进行拉票,但是后来S发现村庄内存在的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后,选择了退出,虽然退出了,但是村长仍然当选了,在整个选举过程中,有知情人说死者得罪了某些人。

2. 死者生前工作过的核电站不久前发生过一起重大事故,而与此次事件相关的负责人,也就是死者的同事,不久前突然自杀,身边人怀疑其同事的死与此次事故有关。死者因与同事一起共事,知道部分内幕,也可能牵扯其中。

3.死者与发现尸体的女老师及其男朋友认识,案发前,女老师曾多次表示受到匿名人骚扰,而死者曾同女老师男朋友一起录下匿名人的骚扰录音,前往警局报案。死者甚至于当时表示,知道谁是那个匿名骚扰女老师的人。

以上就是此案件的大概情况,这些年来,就是否谋杀这一点,坊间也一直争论不休。接下来,我们尝试分析一下这起案件。

此案我们主要先看三点:

第一.死者是怎么进入便池的(自己主动进入还是被人塞进去的)

我们按照示例图,以“A,B”作为“U”形管道的两个入口标签,来试着分析一下。女老师宿舍用的蹲便器没有被拆开过,重新安装的痕迹,A处蹲便器的口径只有20cm,死者身高170cm,不可能从此处进入,也就是说,死者一定是从B处进入。


但死者被发现时呈现的状态是头在A处,脚在B处。

正常情况下,人要下到一个埋入地下的管道,一般都是脚先下,然后身子,最后是头,可以参考街边下管道进行线路维修人员的下井方式。按照管道的径深和宽度,人下到管道内,是要呈半蹲,坐姿或躺倒的姿势,转身挪动的空间很小,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死亡,最后呈现的状态应该头在B处,脚在A处。与尸体被发现时呈现的方位正好相反,所以这种进入方式可能性不大。

那如果最终要呈现到死者被发现时的状态,要怎么样呢?那就是进入方式要发生变化,头先进入,以仰姿或者潜入式进入,上面我们说的是正常人的进入方式,而这种情况不正常,如果是仰姿的话,需要有人拉着死者的腿,但用这种方式下管道,实在是太少太少了,潜入式倒不一定,可拉可不拉,一个人都能操作,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:现场可能会有第二个人存在。

那么现场会有第二个人存在吗?有!

按照发现尸体的女老师所说,她是看见有一只鞋子堵在了便池的管道口,但看不清里面具体的东西,所以跑到外面,打开了与屋内相连的便池管道的盖子。注意!女老师到B处时,B处上方的盖子是盖着的!是女老师将其打开查看情况的!

我们刚才讨论了死者进入便池的方式,按照死者最后死亡的姿态,他是根本无法转过身去将盖子盖上,另外,在这狭窄的空间内,死者完全会意识到自己不好挪动,有出不来的危险,更不会去盖盖子,将自己的后路堵死。

这个盖子一定是第二个人盖上的!一般什么样的人会盖便池的盖子呢?第一种就是与本案有关的人,二是负责清运便池粪便的工作人员,但负责清运粪便的工作人员,盖盖子的前提是什么?是会清理粪池,如果清理粪池的话,肯定会发现死者。三是路上的好心人,看见打开的盖子,怕有人会掉下去,所以会帮忙盖上,但是只要是盖盖子,就会发现死者的腿。所以这个盖盖子的人,一定是知道死者在里面,但又不报案的人,这个人就是与本案相关的人。

那此人会不会是协助死者进入便池的呢?

我们来看另外的两条线索:

1. 死者的车停在不远处,但车钥匙没拔。

2. 死者的其中一只鞋被发现,是在案发现场不远处的一个小土坡。

这两条线索,最直观的感觉就是,死者“走”的很匆忙,匆忙到连鞋掉了,都顾不上,什么情况下会这么匆忙?因为此时死者正遭遇危险,他是在逃跑。也就是说,死者当时是被与此案相关的人追赶,所以根本不会协助死者进入便池。另外,据法医的尸检表明,死者是被冻死的,属于自然死亡,所以死者并不是被人杀死之后塞进去的,而是进入便池之后才死亡的。

当死者跑到便池附近时,有两种可能性,一是被凶手追上,逼迫其爬进便池,而后盖上盖子;但这种情况实现的前提是凶手要有足够的威慑力,另外,就算死者听从凶手命令,在U形管道面前,死者也会直接下去,呈半蹲或者坐下的姿势,不会出现最后死亡的姿态;而且如果死者这么怕这个凶手,被凶手追到后,凶手不加以任何威胁或者殴打,也于理不和(实际尸检并没有发现任何打斗的外伤)。另一种情况则是粪池的盖子敞开着,死者逃跑时失足,一头栽进了粪池,凶手便将他的脚强行塞进去后,盖上盖子离开。这种可能性较大。

接下来,我们再看第二点:死者被发现时,是赤裸着上身,将衣服抱在怀中的。

那么死者是在进入便池前就光着身子,还是进入之后,再脱下衣物的呢?

1. 如果死者是进入便池前就光着身子,那么两种可能,一是被凶手逼迫脱掉衣物,但这种情况微乎其微,如果是凶手逼迫死者脱去衣物后,再进入便池,那么凶手不会单单就让死者脱去上衣,而是会让他把上衣,裤子都脱掉,甚至内裤都脱完。还有一种是什么情况呢,是死者在被凶手追的过程中,就是赤裸上身的状态。这种可能性有,我们稍后来说。

2. 如果死者是进入便池后,再脱掉衣物的话,有可能吗?有!

虽然便池内的空间不大,但是死者躺卧的地方是足以脱掉自己的衣物的,但是当时时值2月,天气寒冷,便池内又有粪便,尿液等,只会让死者更加觉得寒冷,为什么要脱掉衣物呢?这里我们就要说说所谓的“反常脱衣现象”。1959年2月,前苏联曾发生一起“乌拉尔山难”事件,登山队一行9人,在乌拉尔山全部遇难,其中6人死于“低温症”,尸体被发现时,均衣着单薄,衣衫不整,脱去的部分衣物被发现在尸体不远处,据前苏联专家分析,这是发生了“反常脱衣现象”。据统计分析,全球每年冻死的人当中出现这种现象的比例多达56%。回归到本案中,死者在死前出现“反常脱衣现象”是很有可能的。


我们再接着来看第三点:

上文中我们说到,死者的一只鞋被发现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土坡上,而另一只鞋呢?最后出现的位置是死者的头部上方,即A处。那么鞋是怎么出现在这个位置的呢?只有一种可能,鞋是从A处的蹲便器管道丢进去的。说明什么?

1. 死者生前曾在女老师的宿舍内,在这里面弄掉了一只鞋。

2. 鞋是另一个人丢进去的,这个人很可能就是盖B处管道盖子的人

3. 这个嫌疑人是谁?为什么能自由进入女老师的宿舍?首当其冲的是女老师本人,其次是她的男朋友,而后可能是有女老师宿舍钥匙的管理员等。

首先,关于管理员或者其他人是否有女老师宿舍的钥匙,现有的资料没有提及,我们暂不做讨论,先排除在外。

其次,女老师有作案的可能吗?难,至少一个人不可能。反而最有嫌疑的人是她的男朋友,为什么这么说呢,我们看看其他三条有意思的线索:

1. 死者与女老师及其男朋友是认识的。

2. 死者恰巧就死在相熟的朋友宿舍附近。

3. 女老师26号以后不在,28号才回来,回来后发现了尸体。

以上都是巧合吗?未必,我们来整理下上文分析出的东西看下:

1. 我们上文提到,死者有可能是裸露着上身,被凶手追赶。

2. 死者生前曾在女老师宿舍待过(死者于24日出门,26日死亡,这中间的某一个时间应该就是死者来到了女老师的宿舍,死者没有女老师宿舍的钥匙,也就是说是女老师在的情况下,让死者进入的),并且死者还曾在宿舍内弄丢了一只鞋,我们上文讨论过死者的另一只鞋子,出现在土坡的原因,这只鞋子出现在宿舍的原因也是大同小异。

所以,如果死者是裸露上身进入便池的情况下,整个案件可能的情况是:

死者与女老师的关系不一般。

死者24日离开家后,于25-26日的某一天,来到女老师宿舍,与女老师缠绵,被前来找女老师的男朋友W发现,W于是追打死者,死者裸露上身,只来得及穿上一只鞋,随手抓起自己的上衣就往外跑,一边跑,一边穿上上衣,W紧追不舍,在死者逃到土坡时,又跑掉了另一只鞋,死者赶忙往停车场方向跑,想开车逃跑,死者插上车钥匙,因为惊慌加上没有穿鞋,一直没法打着火,没法启动车子,此时W追了上来,死者只能被迫弃车逃离。

匆忙中,死者慌不择路,又往女老师宿舍的方向跑去,而后失足跌入了便池中,W赶到后,发现死者一头栽进便池,一动不动,以为他死了,W一下子清醒了,害怕被人发现,赶紧将死者的下半身全部塞进便池内,盖上盖子,而另一边的女老师,因为与死者的感情事暴露,趁W出门追死者的时候,也偷偷的跑了。W回屋来找女老师,但不见她,却发现了死者逃跑时掉落的鞋子,想到死者就在便池内,于是顺手将鞋子通过管道塞了进去,因为管道口较窄,塞了一半,就卡住了,而W也赶紧逃了。

跌落进便池的死者并没有死,只是晕过去了,但是因管道内狭窄,出现挤压,人卡在图示B处位置,死者只好挪动身体,让自己保持一个比较舒适的姿势,因为气温低的缘故,死者出现低温反应,达到身体极限时,发生“反常脱衣现象”,腿部蜷曲,上身赤裸,出现了最后呈现死状时的样子。

而女老师,26号以后躲在外面,一直不敢回宿舍,28号再次回来后,发现了尸体,这才报了警,但警方断定此起事件是由偷窥引发的意外事件,女老师便选择沉默,闭口不谈自己出轨的事实,其男朋友也可能早就躲到别处了。

以上只是根据现有资料进行的推测,不能进一步细化,所以有兴趣的朋友,也可以一起交流讨论,谈谈你的看法。

现实中发生过什么真实又特别变态、骇人听闻的案件?

大千世界,无奇不有。现实中变态骇人听闻的事无处不在。就在前几天,辽宁某市一男子因为前妻和本村一男子有男女关系,就把人家给杀了,你说是不是变态,既然已成前妻,就跟你没什么关系了,人家找不找对象、和谁好,跟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,你有什么权利去干涉人家,还行凶杀人。如果你在意前妻,就该好好爱她、疼她、关心她,也不至于离婚啊。 现实中这样的男人不在少数,自己可以寻花问柳,老婆就是和别的男人说话热情点,都受不了。这是典型的男权主义,我一个哥们有个邻居,和媳妇离婚时就规定,他可以找,媳妇不能找,找他就搅和,威胁、恐吓、耍泼皮。结果他天天有人给捂被窝,前妻只能独守空房,不敢找对象,找也没人敢要。你说这是不是变

历史上有哪些丧心病狂的案件?

历史上有哪些丧心病狂的案件?作为一个理科生,对于历史是不太擅长的,但是看到这个问题时,脑海中却莫名跳出了好几个案件。秦始王焚书坑儒、新中国文化大革命、日本对中国的南京大屠杀。。。。。好多好多就不一一举例了。

秦始王是第一个统一古代中国混乱局面,成立秦国的皇帝。也正是他发明了皇帝这个制度,称自己为始皇帝。作为一名暴君,他的丰功伟绩被人们牢记。但是与此同时他的暴行也是遗臭万年。其中之一就是焚书坑儒。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,他焚书坑儒,焚烧大量中国经典,活埋460人有才之士。对于这个案件,在现在看来真是丧心病狂啊。(눈_눈)

中国文化大革命,导致中国文化严重退后了好多年,给如今的社会也就造成的影响依旧依稀可见。十年的内乱让多少文化不复存在。在当时有多少忠于职守的、兢兢业业的人被批判致死。中国历史上最惨的惨案也是发生在这个时间段之中。

南京大屠杀,日本侵略中国领土还屠杀手无寸铁的平民。导致了30万中国人民死亡,关键还是日本侵略者手段之惨绝人道,真是丧心病狂。之前我曾经看见过一张照片,日本侵略者用剪刀刺穿一位已经怀孕的母亲的肚子,把婴儿和母亲刺杀挂在刺刀上作为骄傲。当时他们还以杀人数比赛,看谁杀的人多,真是丧心病狂。

百亿富翁王振华猥亵儿童获刑5年,此案中有哪些事让人恶心?

这件事从头到尾都让人恶心,首先被猥亵的儿童才只有9岁,简直禽兽,这么小的孩子都能下得去手。王振华还是曾亲自指导了集团一个大型公益项目“七色光计划”,通过这个项目可以接触到大量贫困地区的儿童,简直不能细想,就是一个披着人皮的狼。近日百亿富豪王振华猥亵儿童案宣判,获刑5年。还有一些细思极恐的地方值得探讨一下。

百亿富豪猥亵事发

2019年6月30日,警方接到许女士的报警,声称她两个女儿被周某某以游玩的名义接到上海,并住进一家五星级酒店,随后两个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名男子的猥亵。2019年7月1号,男子王某某到警局自首,王某某就是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,他身家百亿,富豪榜排行58,已经57岁了还猥亵一个9岁和一个12岁的女童。

王振华实施侵犯后,给了周某某一万元。仅仅一万元就可以出卖自己的良心,把朋友女儿推入悬崖,伤害两个女童的童贞,简直丧尽天良。周某某应该受到制裁,不能让她逍遥法外。

恶心:女童阴道撕裂,仅定性猥亵

王振华性侵了一个9岁女童,造成了女童的阴道撕裂,抓捕是仅仅是定性的猥亵,而不是强奸罪。两者的刑罚力度有着很大的差别,猥亵最严重的也只能判五年。

怀疑:这只是第一次吗

周某某将两个孩子带到上海供王振华猥亵只是临时起意吗?我表示怀疑,我觉得这是一个有预谋的事。周某某是第一次干这个事吗?我也怀疑,是否还有其他的孩子受到了同样的伤害我不得而知。希望能严厉打击此事,给那些想动歪脑筋的人一个警钟。

猥亵儿童频发,未得到重视

这不是第一个被猥亵的孩子了,看到类似的事情发生了,然而不知道是社会对这类事件容忍力度特别高,还是其他原因。儿童猥亵始终没有得到我觉得应该有的重视,这类犯罪分子依然我行我素。


猥亵儿童曝光的仅仅小部分

王振华猥亵儿童暴露只是猥亵儿童事件暴露出来的一小部分,还有大量的事件因为没有证据或者没有报案而被隐藏了起来。儿童猥亵案由于被害儿童过小说不清楚,或者监护人这方面的意识薄弱,往往很多最后都不了了之。

孩子是祖国的未来,这不是一句空话。猥亵儿童是在伤害我们的根本啊,从源头上伤害我们的未来,是无视道德底线的行为。我对猥亵儿童的行为极力的抵触,家长也应该找合适的时间对孩子进行这方面的教育,遇到这种事一定要大声的说不。

你听过哪些让人毛骨悚然的真实事件?

今天我们就来说三个我认为较为恐怖的杀人事件:布赖顿的卡车女尸谋杀事件、黑色大丽花事件,克利夫兰无头谋杀事件。
第一个:布赖顿的卡车女尸谋杀事件


这件事发生在1934年的6月17日布赖顿的火车站,在这个车站的旁边停着一辆卡车,这辆卡车里面飘出一股股臭味,引起人们的注意便报了警。后来警方就在这个卡车里面发现了一具这样的女尸,年龄应该在20多岁,看穿着的衣服猜测这个姑娘应该是个出自上流社会的姑娘,并且已经有了三个月的身孕。这具女尸身上还被涂上橄榄油,据医生判断是为了防止出血,在这警方猜测谋杀者是一个懂医术的人。

第二个:黑色大丽花事件

这个事件发生在洛杉矶中心住宅区39街,诺顿街区。一名家庭主妇路过诺顿街区的时候,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,这具尸体被肢解了并且赤裸着。随后便报了警。这具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全身不着寸缕,警方发根据肤色判断应该是一位白种女性,尸体被人从肚脐处砍断成两段,脸部是向上的,双臂向上举着,肘部诡异的弯曲着,双腿以一个很大的角度笔直的分开着,这两部分尸体被规矩的摆放在那,据警方细致的观察尸体曾被仔细的清洗过导致现场没有一丝血迹,胸部伤口极为严重,主要集中在乳房,右侧乳房看起来快要被切掉了。所有的指甲都已经被拔掉。最为恐怖是的这具女尸的嘴巴两边嘴角被残忍的割开直到耳根出,呈现出一个恐怖且诡异的笑容。

第三个:克利夫兰无头谋杀事件

这个事件发生在克利夫兰,这个事件恐怖的地方在于谋杀者每次杀人都要同时杀两个人,再将他们的尸体弄碎,撮合在一起,更为不能让人理解的是,他每次都会拿走被害人的脑袋。

我在看到这三件杀人案件的时候真的被吓到了,尤其是大丽花事件据医生勘验要至少被非人的折磨了36-48个小时,真的是让人不敢想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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